
财政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主要依据是支出是否直接形成相应的实物或服务交易,即是否在购买商品和服务中发生真实的资源耗费。根据这一标准,财政支出可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两大类。
购买性支出是指政府为了履行公共职能,通过市场交易方式购买商品和服务而发生的支出,如政府部门的公务员工资、办公设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这类支出的特点是:政府作为需求方参与市场交易,直接消耗社会资源,对社会的生产和就业产生直接影响。购买性支出体现了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动作用,往往与公共产品供给密切相关。
相比之下,转移性支出则是指政府将资金无偿转移给个人、企业或其他政府单位,而不直接获取商品或服务的支出,例如社会保障支出、财政补贴、税收返还、救济金发放等。这类支出的核心特征是:没有直接的商品或服务交换行为,不参与当期资源的配置过程,但具有显著的收入再分配功能。转移性支出更多体现的是政府在公平调节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区分这两类支出对于分析财政政策效应至关重要。例如,增加购买性支出通常能更直接地拉动总需求,促进经济增长;而扩大转移性支出则有助于改善居民可支配收入结构,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因此,在制定财政预算和宏观调控政策时,合理配置两类支出的比例,是实现效率与公平平衡的关键。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现代财政体制的发展,两类支出的边界在某些领域可能趋于模糊,例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行为,既具购买性又含转移性特征,需结合具体交易实质进行判断。
科目:初级财政税收
考点:按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