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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注会《经济法》第三章真题考点:物的种类

来源:233网校 2023-06-11 00: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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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考点:物的种类

1.物的概念 

《民法典》物是物权的客体, 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物权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征:

(1)有体性

物权法上的物仅指有体物,行为、智力成果(包括电脑程序)等均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因而不属于物权的客体。行为属于债权的客体,智力成果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需要说明的是,某些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如以票据权利、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权利出质形成的权利质权。

(2)可支配性

物权法上的物应具有可支配性,能为人力所支配并满足人的需要。因此,不能为人力所支配(如太阳、月亮、星星等)或者不为人所需之物,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3)在人的身体之外

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但人体器官脱离人的身体之后,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

2.动产与不动产 

不动产包括土地、 海域 以及房屋、 林木 等地上定着物。

3.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可分物是指不因分割而变更其性质或者减损其价值的物,反之则属于不可分物。

4.可替代物与不可替代物 

该分类仅限于动产。交易客体为可替代物(如冰棍)时,可以同类物替代履行;不可替代物一旦发生毁损、灭失,就只能转化为金钱赔偿。

5.消耗物与非消耗物 

该分类仅限于动产。消耗物只能一次性使用,非消耗物则相反。以让与为目的的消耗物(如金钱)转移占有即转移所有权。

6.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与禁止流通物 

流通物可以自由进入市场流通(如冰棍),限制流通物是指被法律限制市场流通之物(如 文物、黄金、药品 ),禁止流通物是指法律规定禁止流通之物。

7.主物与从物 

认定主物、从物关系,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2)二者 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 A 物脱离 B 物,不损害 A 物的独立用途,则 A 物为主物; B 物脱 离 A 物,丧失其本来的用途,则 B 物为从物。

8.原物与孳息 

(1)孳息是独立于原物的物,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因此,尚在母牛身体里的小牛属于母 牛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尚未与苹果树相分离的苹果,也不属于孳息。

(2)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如储蓄存款的利息、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 

真题示例: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主物和从物的是( )

A.汽车与汽车后箱中的备用胎

B.上衣和裤子

C.书和书的封套

D.机器和机器的维修工具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上衣和裤子能够独立发挥作用,不是主物和从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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