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现场测量
在每月的计量工作中,对承包人递交的收方资料,除了进行室内复核工作之外,还应现场进行测量抽查,抽查数量一般控制在递交剖面数量的5%~10%。对工程量和投资影响较大的收方资料,抽查量应适当增加,反之可减少。
2.按设计图纸计量
根据施工图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以确定支付的工程计量方法。一般对混凝土、砖石砌体、钢木结构等建筑物或构筑物按设计图纸的轮廓线计算工程量。
3.仪表测量
通过使用仪表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如项目使用的风、水、电、油等,以及特殊项目的混凝土灌浆、泥土灌浆等。
4.按单据计算
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进货或进场材料、设备的发票、收据等,对所完成工程进行的计量。
5.按监理单位批准计量
在工程实施中,以监理单位批准确认的工程量直接作为支付工程量,承包人据此进行支付申请工作。如隧洞支护的锚杆,基础处理的换填,以及基础的桩基水泥搅拌桩、灌注桩、预应力混凝土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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