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审核主要审核分类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零星工作项目的填报及相应辅助表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分类分项工程报价审核:
(1)投标人是否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是否按招标文件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可改动。
(2)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有无漏报。
(3)工程单价是否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规定的工程单价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和该规范附录A和附录B中的“主要工作内容”确定。
(4)审核单价计算中各项税率、费率计取的准确性,费用构成和计算标准是否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营改增”等因素是否考虑。
(5)审核综合单价组价方式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包括拟定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6)审核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是否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
(7)检查有无不平衡报价。重点对不平衡报价的风险点(如设计深度不足的可能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频繁,单价争议较多的土石方工程等)进行核查。
(8)检查投标报价有无计算性算术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