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工程的控制目标要有相应的监理措施以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制定监理工作措施通常有两种方式。
(1)根据措施实施内容不同,可将监理工作措施分为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组织措施和合同措施。例如,某建筑工程钻孔灌注桩分项工程监理工作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如下:
1)组织措施:根据钻孔桩工艺和施工特点,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现场专业监理人员分2班(8:00~20:00和20:00~次日8:00,每班1人),进行全程巡视、旁站、检查和验收。
2)技术措施:
①组织所有监理人员全面阅读图纸等技术文件,提出书面意见,参加设计交底,制定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
②详细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③ 研究分析钻孔桩施工质量风险点,合理确定质量控制关键点,包括:位控制、桩长控制、桩径控制、桩身质量控制和桩端施工质量控制。
(2)根据措施实施时间不同,可将监理工作措施分为事前控制措施、事中控制措施及事后控制措施。
事前控制措施是指为预防发生差错或问题而提前采取的措施;事中控制措施是指监理工作过程中,及时获取工程实际状况信息,以供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采取的措施;事后控制措施是指发现工程相关指标与控制目标或标准之间出现差异后而采取的纠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