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建造师在受聘于新的单位后,需要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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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建造师需要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离职证明等,以及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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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新单位提出申请:建造师应通过新聘用单位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变更注册的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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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信息: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向原聘用企业进行核实。如果原聘用企业在7日内没有提供书面反对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办理变更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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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变更注册:一旦核实无误,建设主管部门将为建造师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更新其注册信息。
重要提示:
-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本人保管,任何单位(发证机关除外)和个人不得扣押。
- 如果原聘用企业无故不配合办理变更注册,建造师可以直接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处理。
案例应用: 假设某一级建造师李四因工作调动,从A公司离职并受聘于B公司。李四首先向A公司索取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并与B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随后,李四通过B公司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了变更注册申请,并附上了相关证明材料。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李四的变更注册手续,确保其在新单位的执业资格不受影响。
通过以上步骤,建造师可以顺利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确保自己的执业资格在新单位得到有效保障。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受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