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过程中,了解行政复议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并非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可以申请复议。以下是不能申请复议的范围: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这类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属于国家层面的重大决策,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不在行政复议的范围内。例如,某建设项目因涉及国防安全而被暂停,建设单位不能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这一问题。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通常是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不在行政复议的范围内。例如,某地方政府发布的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如果企业认为该文件不合理,不能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这类决定属于内部管理事务,不属于外部行政行为,因此不在行政复议的范围内。例如,某建设局对其内部员工进行的奖惩或任免决定,不能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如果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进行了调解,这种调解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当事人可以另行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争议。例如,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纠纷,如果经过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调解未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理解这些不能申请复议的情况,有助于考生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判断哪些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哪些行为则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不仅能够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程序,还能提高工作效率。例如,如果某个建设项目因为涉及国防安全而被暂停,那么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就不能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这一问题,而需要通过其他途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不能申请复议的范围
1、 根据《行政复议法》,下列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D.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E.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