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的财务分析中,因素分析法是定量分析各因素对综合经济指标影响程度的利器。其中,连环替代法因其逻辑严密而被广泛应用,但很多考生在做题时常常因为因素替代顺序错误而丢分。那么,为何必须严格遵循特定的替代顺序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因素分析法的核心目的,即测定各个因素对分析指标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在运用连环替代法时,需要将综合指标分解为若干个相互联系的因素。替代时,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逐个进行,通常的原则是:先数量指标,后质量指标;先实物量指标,后价值量指标;先主要因素,后次要因素。
其次,顺序替代的连环性决定了每次替代都是在前一次替代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随意打乱替代顺序,虽然各因素影响值的代数和依然等于总差异,但分配给各个具体因素的影响数值将会发生改变。这是因为不同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会被归入不同阶段替代的因素中,从而导致分析结果失去经济意义,无法真实反映各因素的实际影响。
此外,作为连环替代法的简化形式,差额计算法同样需要严格遵循上述替代顺序。在备考时,考生不仅要熟记替代原则,更要通过大量的真题演练,培养对指标性质的敏锐判断力。例如在分析材料费用变动时,必须按照产品产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的顺序进行替代,切勿本末倒置。掌握这一核心规则,方能在考场上从容应对各类因素分析计算题。
科目:建设工程经济
考点:因素分析法
1、某分部分项工程商品混凝土消耗情况见下表,由于混凝土量增加导致的成本增加额为( )。
A.9200
B.9600
C.8600
D.18200
计划成本=300×430=129000元;
用实际消耗量320m3替代计划消耗量300m3得到成本为:320×430=137600元
故由于混凝土量增加导致的成本增加额:137600-129000=8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