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部分企业为获取项目铤而走险,选择超越自身资质等级承揽工程。这种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可能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建筑法》第65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
- 对越级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
-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某地查处的典型案例显示:
- 某二级资质企业越级承揽一级建筑工程
- 项目施工中出现重大结构安全隐患
- 最终企业被罚款380万元,资质降为三级
- 项目经理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建设主管部门特别提醒: •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资质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 工程规模必须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规定 • 监管部门将通过四库一平台系统加强动态监管
专家建议建筑企业:
- 定期评估自身资质与业务发展需求
- 通过合法途径提升资质等级
- 建立完善的项目风险评估机制
- 加强员工法律法规培训
最新统计显示,2025年上半年全国查处越级承揽案件同比增长42%,表明监管部门正在加大执法力度。合规经营已成为建筑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禁止无资质、越级、以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