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中,询价采购与竞争性谈判是两种常见的非招标采购方式,也是考生容易混淆的重要考点。那么,这两种采购方式究竟有哪些本质区别呢?
1. 适用条件不同 询价采购适用于规格标准统一、价格透明且市场竞争充分的货物采购,如标准建材、通用设备等。而竞争性谈判则适用于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或者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的采购项目。
2. 程序特点不同 询价采购程序相对简单,主要是向多家供应商询价并比较价格后确定成交供应商。而竞争性谈判需要与供应商进行多轮谈判,可以就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充分协商。
3. 评审重点不同 询价采购主要比较价格因素,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者。竞争性谈判则需要综合评估价格、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多方面因素,不单纯以价格为决定因素。
4. 时间要求不同 询价采购一般3-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竞争性谈判程序较为复杂,通常需要7-10个工作日甚至更长时间。
5. 法律依据不同 询价采购主要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二条。竞争性谈判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二级建造师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合理选择最适合的采购方式。对于标准化的常规材料采购,询价采购效率更高;而对于技术方案复杂的专业服务采购,则更适合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在考试中经常会出现要求判断某种采购情境适用哪种采购方式的题目,要准确把握两种方式的本质区别,避免因概念混淆而失分。建议通过典型例题练习,强化对这一考点的理解和掌握。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4.3.2 询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