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违法分包问题是二级建造师执业的高压线,《建筑法》第28条明确规定承包单位不得违法分包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2条,违法分包将面临工程合同价款0.5%-1%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资质证书。
二级建造师必须掌握的合法分包边界包括:1)分包工程必须是总承包合同约定的非主体结构工程;2)分包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3)分包需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除外)。某典型案例中,因二级建造师将主体结构违规分包给无资质单位,最终被处以1.2万元个人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总承包单位将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更为严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转包行为除没收违法所得外,相关注册建造师可能被暂停执业1年。近期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例显示,某项目因二级建造师默许转包行为,导致其注册证书被暂扣6个月。
为防范风险,建议二级建造师在总承包项目中:
- 建立分包审查台账,留存分包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 严控合同签署流程,禁止出现"包工包料"等转包特征条款
- 定期现场核查,确保分包单位实际派驻项目管理团队
- 完善过程资料,所有工程指令必须通过总承包单位下达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21条特别强调,建造师对分管范围内的分包活动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因此,二级建造师必须亲自参与分包商选择、合同评审等关键环节,避免因"以包代管"被认定为失职。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