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领域实施单一来源采购时,采购人必须提交以下核心证明材料:
1. 唯一性证明文件
- 专利证书或专有技术备案文件(需显示权利有效期)
- 市场调研报告(证明不少于3家供应商无法满足需求)
- 行业协会出具的技术唯一性鉴定书
2. 价格合理性文件
- 近3年同类项目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
- 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市场价格分析报告
- 供应商成本构成明细表(需含人工、材料、机械等细分项)
典型案例警示: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因未提供有效的市场比价报告,被审计部门认定采购程序违规。调查发现,同类设备在周边省份采购价低23%,最终导致采购合同被撤销,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最新法规要求(2025年修订):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材料必须包含供应商近3年纳税证明
- 技术复杂项目需附加专家论证会视频记录
- 2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提供反垄断审查意见
实务操作建议:
- 提前30日启动证明材料准备工作
- 建立材料三级审核制度(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法务)
- 注意区域性差异,跨省采购需比较不同省份市场价
- 电子归档所有过程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
特别提醒: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提出质疑时,采购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将直接导致采购程序终止。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4.3.3 单一来源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