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有关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结论,提起上诉、抗诉的
B.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结束后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
C.法院在一审结束后才发现相关线索或材料的
D.第一审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没有审查,且以该证据作为定案证据的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法院对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本题考查二审法院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 根据《高法解释》第103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没有审查,且以该证据作为定案根据的;(二)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结论,提出抗诉、上诉的;(三)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结束后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申请人民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故A、B、D选项正确,不当选;C选项错误,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