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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学理词与案例(之三):国家赔偿与孙志刚案件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3日
司法考试学理词——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活动。(引自《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第二卷))

案例——孙志刚家属放弃民事赔偿要求 签订国家赔偿协议

  广州消息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广受注目的孙志刚收容致死案昨天有了新的变化,孙志刚的家人,已经放弃了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的要求,因为凶手大部分来自农村,家庭条件很差,即使法院判决赔偿也难以执行。并且在这之前,孙志刚案的专案小组,已经代表一些责任赔偿的部门和孙志刚的家人,签订了国家赔偿协议。至于具体赔偿的金额是多少,和这个协议签订的一些具体情况,律师方表示他们不方便向我们透露,因为根据他们和政府达成的协议,这个具体的情况,由政府统一对外进行公布,所以,在这个案件的审理当中,他们
放弃了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的要求。据悉,按规定,国家赔偿的最高数额不能超过50万元,但庭下调解就可能超过这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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