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抗诉书
(一)抗诉书的含义
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地方各级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改判或重新审判的司法文书称抗诉书。
(二)例文
(三)抗诉书的格式和写法
由于抗诉程序以及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错误情况和案件特点的不同,抗诉书的具体内容和写法也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可以归纳成三个部分,即首部、抗诉理由、抗诉要求。
下面我们对抗诉书的内容和写法,按三个组成部分加以说明。
1.首部
应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写明“×××人民检察院抗诉书”字样,其右下方注明文件编号。
(2)送达机关名称。
(3)原判情况,包括原判决或裁定文书编号、被告人姓名、原判决、裁定认定被告人的罪名和裁判的结果。
此项写完,即转入正文(抗诉理由和抗诉要求)。
2.抗诉理由
这部分主要是针对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不当,写明抗诉的理由。
根据司法实践,一般可从以下三方面提出抗诉的理由:
(1)针对原审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的错误,提出纠正或否定的事实依据和证据。
(2)针对原审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的错误,认定性质和定罪、量刑的不当,提出纠正或否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针对原审判决(或裁定)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提出纠正的法律依据。
写抗诉理由的具体要求是:
第一,要有针对性,原审判决(或裁定)哪一部分有错误或不当,就对那一部分提出抗诉的理由。
第二,认为原判决(或裁定)有错误或不当的,要作具体分析,讲明道理,切忌笼统或含糊其词。
第三,语言精练,论证有力,合乎逻辑。
3.抗诉要求
这部分主要是根据抗诉理由,写明有个撤销、变更原判决或重新审理的要求。
这部分写完,正文即结束。在右下方写文书签发的年、月、日,并盖公章。最后在左下方写明抄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