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母题考点:所有权取得
一、原始取得
(1)含义及取得方式
①含义: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于他人既存的权利和意志,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取得物的所有权。
②取得方式:
①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权。
②因公法方式获得所有权。
③其他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所有权归属的方式。
(2)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权
①生产
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
②孳息——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
具体分类 | 详情 |
天然孳息 | a.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实、幼畜等; b.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 c.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d.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 |
法定孳息 | a.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利息、租金等; b.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 c.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
(3)因公法方式获得所有权
①主要包括国有化和没收。
②如没收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4)其他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所有权归属的方式
方式 | 详情 | |
先占 | 含义 | 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
应具备要件 | a.标的须为无主物; b.标的须为动产; c.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 | |
添附 | 含义 | 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 |
具体情形 | a.混合: ①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结合而难以识别或识别所需费用过大,而所生的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 ②举例:将两种饮料混在一起。 b.附合 ①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互相结合而形成新的财产,虽然该新财产未达到混合的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②举例:在他人的建筑物上粉刷油漆。 c.加工 ①一方使用他方的财产(加工标的物仅限于动产)并将该财产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财产。 ②举例:用他人的木板加工成家具。 | |
拾得遗失物 | 含义 | 是指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 |
法律规定 | a.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提示】拾得漂流物: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 |
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 | 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 |
善意取得 | 含义 | 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
法律规定 | a.禁止或限制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如枪支弹药、黄金、麻醉品等。 b.货币和不记名证券是一种特殊的动产,谁持有谁就成为其权利主体,因此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
二、继受取得
| 继受取得 | 详情 |
含义 | 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
前提条件 | 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 |
取得原因 | ①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具体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和互易等。 ②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如继承遗产。 ③因其他合法原因取得所有权,如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
【2025年真题·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是()。
A.赠与
B.买卖
C.添附
D.继受
选项C正确;添附: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添附包括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情形,属于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
选项AB错误; 赠与和买卖:这两种方式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即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选项D错误;干扰项,继受取得本身是所有权的另一种取得方式,与原始取得相对。
【所属章节】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 二、所有权 >> 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P308-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