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基金合同的重要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多项法定权利,这些权利构成了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内容。根据最新《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财产性权利
- 收益分配权:持有人有权按照持有份额比例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 剩余财产分配权:基金终止时,持有人有权参与剩余财产分配
- 赎回权:开放式基金持有人可依法申请赎回基金份额
2. 参与决策权
- 持有人大会召集权: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大会
- 表决权:对基金重大事项行使投票表决权利
- 提案权:向持有人大会提出议案的权利
3. 知情权与监督权
- 信息查阅权:有权查阅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 监督权:对管理人、托管人的不当行为可提出质询或诉讼
- 投诉举报权:发现违规行为可向监管部门举报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强化了持有人权利保护:
• 完善了集体诉讼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代表持有人提起诉讼 • 增设电子投票机制,便利持有人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 明确信息披露责任,要求管理人必须及时、准确披露影响持有人权益的重要信息
在实际操作中,持有人权利的行使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 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合同修改、更换管理人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 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行使权利
- 通过证券纠纷调解机制解决与基金管理人的争议
- 直接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这些法定权利,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多种救济手段。同时,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也应当充分尊重和保障持有人权利的实现,这是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概念、权利与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