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投资基金法》高度重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保护,主要规定了以下重要权利保障措施:
一、基本权利体系
1. 知情权:持有人有权了解基金运作情况,获取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披露(第46条)
2. 收益权:按持有份额比例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3. 赎回权:开放式基金持有人可依法赎回基金份额
二、集体决策机制
1. 持有人大会制度:对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第47条)
2.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管理人等
3. 2024年新增:持有期超过3年的投资者在部分决策中享有加权表决权
三、救济途径
1. 诉讼权利: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可提起诉讼
2. 代位诉讼:当基金管理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持有人可代表基金提起诉讼
四、特殊保护措施
1. 禁止不公平交易:严格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2. 销售适当性要求:确保基金产品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匹配
3. 最新规定:建立投诉处理快速通道,要求机构15个工作日内必须响应
重要提示:根据最新监管导向,以下情形将受到重点监管:
- 公募基金费用收取不透明问题
- 基金销售过程中的误导性宣传
- 程序化交易可能造成的公平性问题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在权益受损时及时通过投诉、举报或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法规概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