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在开展业务推广时,必须严格遵守《广告法》和证券信息传播的相关规定。根据监管要求,机构不得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或保证投资收益。
重点监管内容:
- 宣传渠道规范: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推广时,广告内容需真实、准确,不得存在误导性信息。
- 禁止承诺收益:任何形式的收益保证或暗示均属违规行为。
- 风险揭示:在推广过程中,必须明确向客户揭示投资风险,避免客户因误解而做出非理性决策。
违规后果: 若机构违反上述规定,可能面临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业务暂停甚至吊销牌照。此外,虚假宣传还可能引发客户投诉或法律纠纷,严重损害机构声誉。
合规建议:
- 建立内部审核机制,确保所有宣传材料经过合规部门审查。
- 定期培训营销人员,强化合规意识。
- 在协议签署环节,明确风险揭示条款,确保客户充分知情。
案例参考: 某机构因在官网夸大历史业绩被处罚,监管部门强调‘业绩展示需注明计算方法和局限性’。
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合规推广,机构应始终将客户利益置于首位,通过透明、诚信的服务赢得市场信任。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推广与客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