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传统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虽然同属咨询服务范畴,但在业务内涵和服务标准上存在明显区别:
一、服务深度与持续性差异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 提供持续跟踪服务(需履行客户回访义务)
- 要求建立客户档案(案例1-5-4强调档案保存)
- 必须进行定期检视与调整
-
一般投资咨询业务:
- 多为单次性或阶段性服务
- 不强制要求持续跟踪
- 通常无个性化定制要求
二、法律责任认定标准
-
投资顾问业务: · 承担更高标准的注意义务 · 必须留存服务全流程记录(《暂行规定》明确要求) · 对建议的适当性负举证责任
-
一般投资咨询: · 主要承担信息真实性责任 · 不强制要求服务记录存档 · 更侧重宏观分析
三、监管重点不同
-
投资顾问业务监管关注:
- 适当性管理执行情况
- 服务依据的完备性(第五章风险管理要求)
- 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
投资咨询业务监管侧重:
- 信息真实性核查
- 禁止虚假宣传
- 从业人员资质合规
四、典型案例比较 某机构同时开展两类业务时,因混淆服务标准被处罚:
- 将常规咨询包装为顾问服务
- 未履行持续服务义务
- 缺失关键服务记录(类似案例1-5-5情形)
五、投资者识别指南
- 注意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
- 确认是否提供个性化组合建议
- 核查是否建立专属服务档案
- 观察是否有定期检视机制
特别提醒:根据《管理规定》第六条,投资顾问不得承诺收益,投资者若发现保本保收益宣传,应立即向12386热线举报。两类业务的核心区别在于服务的持续性和个性化程度,而非简单的收费高低。
科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考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与其他业务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