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以下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单位类型: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职工范围:
上述单位中的所有职工或雇工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上述单位都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和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通过这些规定,确保了广大职工在发生工伤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与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