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此外,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从而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同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有助于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进行责任划分,减少纠纷。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