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下,行业的价格形成机制较为复杂,由于少数几家大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它们对价格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通常存在两种价格形成方式:
价格领袖制:由行业内一家或几家大型企业率先制定价格,其他企业跟随定价。例如,汽车制造业中,几家大型汽车企业会根据市场情况率先调整汽车价格,其他中小企业随后跟进。
协议定价:行业内的大企业通过协商达成价格协议,共同维持价格稳定,但这种情况在反垄断法规约束下较为少见。
此外,寡头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多体现在非价格竞争上,如产品差异化、技术创新、广告宣传等,但价格仍会受到市场供求和企业战略的影响。
这种价格机制对银行评估该行业企业的偿债能力有重要影响。由于价格相对稳定,行业整体利润水平较高且稳定性较强,企业偿债能力相对有保障。但需注意,寡头企业之间的竞争策略变化可能导致价格波动,如价格战会使企业利润下降,影响偿债能力。同时,寡头企业的市场地位和议价能力较强,对上下游企业的控制能力强,现金流相对稳定,有助于保障还款来源。
银行在评估该行业企业的偿债能力时,应重点分析行业的价格走势、企业的市场份额、产品竞争力和盈利稳定性,综合判断企业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水平。考试可能考查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下行业的价格形成机制及对银行评估企业偿债能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