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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精讲班讲义:代理的基本理论

来源:233网校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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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10讲 代理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基本理论

(一)概念和特征 【中】

 1、概念

                      

A——B:代理权关系

B——C: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A——C:承受代理行为法律后果

 2、特征

特征

具体内容

(1)是民事法律行为

①以意思表示为核心

②代理人从事的行为主要有: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诉讼行为、某些财政、行政行为

【注意】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立遗嘱、结婚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以被代理人名义

【法理】结果归谁,用谁名义

(3)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

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成独立思考、自主作出意思表示

(4)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

(二)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弱】

 1、代理与委托

区别

具体内容

(1)行使权利的名义不同

①在代理中,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法律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②在委托中,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2)从事的事务不同

①代理涉及的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②委托不要求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整理资料、打扫卫生等。

(3)当事人关系

①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

②委托则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即委托人和受托人

2、代理与代表

区别

具体内容

(1)是否为独立民事主体

①代表人是法人机关,代表人与法人同属一个民事主体;

②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

(2)效力归属于谁

①代表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②代理其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

3、代理与行纪

区别

具体内容

(1)实施行为的名义

①行纪是以行纪人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②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效力归属

①行纪的法律效果先由行纪人承受,然后通过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转给委托人

②代理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享有。

(3)是否有偿

①行纪必为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②代理不一定有偿。

4、代理与传达

区别

具体内容

(1)独立性

①传达是忠实传递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传达人自己不进行意思表示。

②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是用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意思表示的内容。

(2)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①代理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传达人不以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

(3)行为的范围

身份行为不可以代理,但可以借助传达人传递意思表示。

(三)种类 (略)

分类

概念

(1)委托代理(意定代理)

 

(2)法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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