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了,大家都在按照计划认真备考吗?233网校学霸君给大家准备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六章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和城建税税率
1、纳税义务人: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税率(★★★):7、5、1→市、县镇、其他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包括撤县建市)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其他地区为1%(包括海上油气田)
【注意】
(1)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受托方的适用税率;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按经营地的适用税率。
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
1、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2、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纳税人被查补“两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补+罚)
4、“两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
【真题重现】
1、(单选题)位于市区的甲企业2015年7月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5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15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
A.3.25万元
B.3.5万元
C.4.55万元
D.4.9万元
2、(单选题)位于县城的甲企业2014年5月实际缴纳增值税350万元(其中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50万元)、消费税530万元(其中包括由位于市区的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则甲企业本月应向所在县城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万元。
A.40
B.41.5
C.42.50
D.44.00
三、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1、税收优惠
(1)随“两税”减免而减免、退税而退税;
(2)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和附加费,一律不予退(返)还;
(3)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2、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纳税地点随“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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