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当遇到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明的项目时,首先应由承包人提出变更申请,并附上详细的变更理由及所需增加的工作内容。接下来,监理单位需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审核流程
收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前后的设计方案、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
成本估算:依据最新的市场价格信息以及企业内部定额标准,计算出新增项目的预计成本。
协商谈判:组织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变更事项进行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补充协议:一旦双方同意调整方案,则需正式签署相关文件作为原合同的有效补充。
【重要提示】
所有变更均须经过严格审查,避免因随意增减而造成预算失控。
监理人员应当保持公正立场,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平衡好各方利益关系。
对于无法预见且影响较大的变更情况,建议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决策过程,以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通过上述步骤,可以有效地处理工程量清单缺项所带来的合同价款调整问题,从而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推进。
科目:目标控制(土木建筑)
考点:工程量清单缺项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对工程量清单缺项的规定叙述不正确的是( )。
A.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B.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C.新增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应由承包人提出,但相关措施项目费不能再做调整
D.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