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支付系统应考虑以下内容:
(1)创造价值(Creating Value)。项目存在于更大的系统中,如政府机构、企业或合同安排中。为组织及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运作项目的方式有:
① 创造满足客户或最终用户需要的新产品、服务或结果。
② 做出积极的社会或环境贡献。
③ 提高效率、生产力、效果或响应能力。
④推动必要的变革,以促进组织向期望的未来状态过渡。
⑤维持以前的项目群、项目或业务运营所带来的收益。
(2)组织治理体系(Organiz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s)。组织治理体系包括监督控制、价值评估及决策能力等要素。组织治理体系与价值交付系统协同运作,可实现流畅的工作流程、问题管理并支持决策。
(3)与项目有关的职能(Functions Associated withProjects)。包括:提供监督和协调;提出目标和反馈;引导和支持;运用专业知识开展工作;提供资源、业务方向和洞察;维持治理等。
(4)项目环境(ProjectEnvironment)。组织的内外部环境可能会对项目特征、利益相关者或项目团队产生有利、不利或中性的影响。组织的内部环境因素可能来自组织自身、项目组合、项目群、其他项目或这些来源的组合。组织的外部环境因素可能会增强、限制项目成果或对项目成果产生中性影响。
(5)产品管理考虑因素(Product Management Considerations)。项目组合、项目群、项目与产品管理等领域的相互关联性正逐渐加强。产品既可以是最终制品,也可以是组件制品。产品管理是指将人员、数据、过程和业务系统整合,以便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创建、维护和开发产品或服务。产品管理可以在产品生命周期(引人、成长、成熟到衰退)的任何时点启动项目群或项目,以创建或增强特定组件、职能或功能。因此,产品管理可以表现为不同形式,包括:产品生命周期中的项目群管理、项目管理;项目群中的产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