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专业分包合同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工程量的确认和计量是确保分包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根据规定,分包人应按分包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具体来说,分包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监理人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监理人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如果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此外,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监理人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分包人未按分包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此外,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也不予计量。
例如,某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包人按时提交了已完工程量报告,但承包人未能在7天内进行计量。在这种情况下,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的工程量将被视为已被确认,并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总之,通过严格的工程量确认和计量流程,可以有效保障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因工程量争议导致的工程延误和经济损失。
科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考点: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1、下列关于专业分包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分包人须服从由发包人直接发出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B.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所增加的费用,由分包人负责
C.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的施工无法进行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D.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专业分包合同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B. 分包合同价款应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存在一定的连带关系
C. 分包合同价款必须采用固定价格
D. 分包合同应与总包采用一致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选项B错误。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通常有三种方式:(1)固定价格;(2)可调价格;(3)成本加酬金。双方可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3、在专业分包中,双方约定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因素有( )。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B.承包人承担的损失超过其承受能力
C.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D.一周内承包人原因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到7h
E.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到7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