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先履行抗辩权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它允许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先行义务时,拒绝履行自己的相应义务。这种权利的行使有助于防范风险,避免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合同明确约定履行顺序:即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履行顺序,一方的履行以另一方的履行为前提。
对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即在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时,后履行的一方可以行使抗辩权。
无正当理由:如果先履行的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则后履行的一方不能行使抗辩权。
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及时:当一方发现对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时,应及时提出抗辩,否则可能被视为放弃该权利。
案例应用:假设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应先提供材料,乙公司在收到材料后再进行施工。然而,在甲公司未按时提供材料的情况下,乙公司有权依据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开始施工,直至甲公司履行其提供材料的义务。
红色加粗的重要内容:
合同明确约定履行顺序是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
对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关键因素。
无正当理由,如果先履行的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则后履行的一方不能行使抗辩权。
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及时,否则可能被视为放弃该权利。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先履行抗辩权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重要性。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一法律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先完成工程的主体结构建设,乙公司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50%的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且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可以行使(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无权行使抗辩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水泥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泥 100 吨, 甲公司于 8 月 1 日前向乙公司支付 30%的预付款,余款于 10 月 15 日水泥交付后 3 日内付清。8 月 1 日, 甲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10 月 15 日,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水泥。根据《民法典》, 乙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A.先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