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法定性:违约责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排除或减轻。例如,《民法典》规定了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和承担方式。
补偿性:违约责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受害方因对方违约所遭受的损失,使其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常见的补偿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相对性:违约责任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由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不涉及合同外的第三人。
多样性:违约责任的形式多样,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常见的违约责任形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强制性:违约责任具有强制执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违约方履行其义务。这种强制性确保了合同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
案例应用:假设某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导致发包方遭受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延误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发包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理解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对于建设工程各方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避免纠纷、保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违约责任的规定,各方可以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1、某设备采购合同规定,设备供应方应当于2014年9月20日交货。由于该供应商近期订单很多,2014年9月1日供货方通知买货方,不能按期交货,请买货方考虑其他采购渠道。这种情况下,( )。
A.供货方没有发生违约,买方不得追究其违约责任
B.供货方属于单方解除合同,买方只能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该解除通知的效力
C.供货方属于实际违约,买方只能在9月20日起追究违约责任
D.供货方属于预期违约,买方可以在9月1日起追究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