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经济》的考试中,利润及利润分配是财务部分的重要考点。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年度结算产生税后利润后,并不能随意进行分红,而是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分配原则与法定顺序。
首先,税后利润分配需遵循三大核心原则:一是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则,即企业必须在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并有剩余盈余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分配;二是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确保所有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股份公平享有收益;三是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企业在未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严禁向股东分配利润,以防资本抽逃损害债权人权益。
其次,考生必须牢记税后利润的法定分配顺序:第一步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第二步是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第三步是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一步才是向投资者(股东)分配利润。
掌握这一顺序和原则,不仅能帮助大家在考试中准确应对选择题和案例题,更能为今后在实际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中合规处理企业收益打下坚实基础。
科目:建设工程经济
考点:税后利润的分配原则
1、关于法律法规对企业税后利润分配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法规对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等有规定
B.企业税后利润为企业的资产,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
C.法律法规只对企业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有明确的规定
D.法律法规仅对企业利润的分配顺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公司税后利润分配应遵循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该原则在利润分配中的具体体现有()。
A.公司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偿清所有债权人到期的债务
B.公司税后利润应优先安排偿还远期债务
C.在利润分配之后,公司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
D.向公司所有者分配利润后首先应偿还已到期债务
E.公司存在未偿还债务时,利润不得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