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收入总额的准确界定是第一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然而,在实务和考试中,考生极易混淆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这两者虽然都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性质截然不同。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的收入。主要包括:
1. 财政拨款;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则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收入,但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给予税收优惠而免于征税的收入。主要包括:
1. 国债利息收入;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备考提示:在做题时,务必看清题目问的是“不征税收入”还是“免税收入”。例如,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而财政拨款属于不征税收入。掌握这一核心区别,能够有效避开考试中的陷阱,确保在工程财务篇章中稳拿分数。
科目:建设工程经济
考点:收入总额
1、在计算所得税时,企业已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列入企业的()。
A.销售收入
B.应收账款
C.接受捐赠收入
D.其他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
本题应选D,其他收入指的是企业取得的除上述第(1)项至第(8)项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A选项,销售货物收入,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B选项,属于货币形式的收入,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C选项,接受捐赠收入,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 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