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经济》中,新收入准则引入了“五步法”模型,这对于建筑企业处理复杂的工程总承包(EPC)合同至关重要。首先,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合同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且企业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次,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在EPC合同中,需判断设计、采购和施工服务是否能够明确区分,若不能则应将其合并为单项履约义务。第三步是确定交易价格,建筑企业需特别关注合同中的可变对价,如提前竣工奖励或延期罚款,并合理估计其金额。第四步为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通常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在合同开始日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最后一步是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对于建筑施工合同,由于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或者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因此通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常用的方法包括产出法(如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和投入法(如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掌握这五步法,能帮助施工企业更精准地进行财务核算与项目管理,也是建造师考试中的高频核心考点。
科目:建设工程经济
考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收入应当与相关的费用或成本相匹配,指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原则。
A.关联
B.主体
C.一致性
D.可靠性
(1)实现原则。收入应当在经济利益实现或者实现的可能性很大时确认。
(2)关联原则。收入应当与相关的费用或成本相匹配。A选项正确
(3)可靠性原则。收入的金额应当能够可靠地计量。D选项
(4)一致性原则。在相同的情况下,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来确认收入。C选项
(5)主体原则。收入应当归属于实际产生收入的主体。B选项
2、以下关于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原则,正确的是()。
A.收入应当在经济利益实现或者实现的可能性很大时确认
B.收入应当与相关的费用和成本相匹配
C.收入的确认应当在规定时间里进行
D.相同情况下,应当用一致的会计政策来确认收入
E.收入应当归属于实际产生收入的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