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经济》第9章利润与所得税费用中,所得税的概念及其计税依据是工程财务分析的核心基础。很多考生容易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混淆,那么,企业所得税的真正计税依据究竟是什么?居民与非居民企业在处理境内外所得时,纳税边界又该如何划分呢?
首先,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而非简单的账面利润。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才是应纳税所得额。它是企业计算缴纳所得税的直接基数,体现了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调整。
其次,在纳税边界的划分上,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存在本质区别:
1. 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的基本税率为25%。
2. 非居民企业的纳税边界则严格受限于“机构场所”与“实际联系”:若其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需就境内所得及境外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若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但所得与其无实际联系,则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适用税率为20%。
此外,考生还需注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涵盖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准确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扣减项目以及不同纳税主体的征税范围,是解答一建经济所得税计算与概念辨析题的关键所在。
科目:建设工程经济
考点:所得税的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