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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考提分!2020二建《建筑实务》合同管理篇案例题17问

作者:233网校 2020-04-28 16:46:00

二级建造师考试在即,考生们的复习也到了冲刺的阶段。有些重要知识点,需要在这个阶段反复巩固。第二章管理部分是案例考核的重要内容,分值较高,在复习的时候要多花心思。本篇为合同管理部分的小问,该部分的知识点,每年考试都有涉及,尤其是与索赔相关的考点,要着重复习,推荐收藏起来多看多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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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

1、建筑工程招标的主要管理要求  【重要考点】

(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

(2)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d。 

(3)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建筑工程投标的主要管理要求 【重要考点】

(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2)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d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有哪些?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1)依法履约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全面履行原则

(4)协调合作原则

(5)维护权益原则

(6)动态管理原则

5、施工合同文件由哪些内容组成?【重要考点】【2013案例】

施工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三部分组成。

6、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是如何的?(记住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管理应遵循哪些程序?

合同评审、合同订立、合同实施计划、合同实施控制、合同管理总结。

8、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当价格发生变化时如何处理?

(1)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格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

(2)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到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履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履行。

(3)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到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履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履行。

9、工程承包人的工作有哪些?

(1)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及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并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随时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10、哪些情形属于违法分包【重要考点补充】【2013案例】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4)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5)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6)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11、哪些情形下,应当认定为转包【重要考点补充】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上述人员中的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

(5)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6)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12、总分包的责任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3、变更估价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 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 ,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原则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

14、变更估价程序 【2017案例】

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天内予以审批,逾期未审批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变更设计增加款项同期的进度款中一起支付。

15、承包人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哪些?【重要考点补充】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16、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判断索赔是否成立)【2013案例、2019案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17、施工索赔的计算方法

(1)工期索赔:网络分析法、比例分析法、其他方法。

(2)费用索赔:总费用法、分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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