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建筑物外墙脱落、高空坠物等安全事故频发,相关责任认定成为建设工程领域的热点问题。《民法典》第1253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典型案例:某商业大厦玻璃幕墙脱落砸伤行人案件审理中:
- 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未能提供定期检修记录
- 业主委员会作为所有人未履行监督义务
- 最终法院判定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责任认定三原则:
- 过错推定原则:采取举证责任倒置
- 多元主体原则: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均可能担责
- 追偿权原则:赔偿后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实务防范措施:
- 建立建筑物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 完善维修保养档案管理
- 购买相关责任保险
-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考试重要考点: ① 过错推定与一般过错责任的区别 ② 多元责任主体的认定标准 ③ 追偿权的行使条件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25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条款
该知识点在近年考试中以案例分析题为主,考生需特别注意责任主体的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1.4.1 侵权责任主体和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