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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违反水污染防治规定将面临哪些处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禁区在哪里?

来源:233网校 2025-11-28 10:16:02
导读:全面解析建设工程水污染防治法律责任,重点解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特殊规定,通过典型案例揭示环保执法的重点监管领域。

建筑企业违反水污染防治规定将面临哪些处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禁区在哪里?

在建设工程环境保护领域,水污染防治是行政执法的重点监管方向。《水污染防治法》针对不同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建筑企业必须特别注意以下红线:

一、重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1. 无证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处10-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关闭
  2. 超标排污:超过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处罚标准与无证排污相同
  3. 逃避监管:通过渗井、暗管等隐蔽方式排污,将面临同等处罚

典型案例:2025年某市政工程公司因将基坑降水直接排入河道,被生态环境部门处以85万元罚款,项目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特殊禁令

  1. 一级保护区
    • 绝对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无关的项目
    • 已建成的无关项目应当拆除或关闭
  2. 二级保护区
    • 禁止新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 现有项目必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3. 准保护区
    • 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污染严重项目
    • 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三、执法新动向

  1. 生态环境部门已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对工地排水实施24小时监控
  2. 2025年起实施"按日计罚"制度,对持续违法行为可累计处罚
  3. 重大违法行为将同时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责任

合规建议

  1. 施工前必须办理排污许可证(含临时排污许可)
  2. 工地应建设完善的雨水、污水分流系统
  3. 基坑降水需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
  4. 在敏感区域施工应编制专项水污染防治方案

考试重点:二级建造师需特别注意不同保护区的禁止行为差异,以及《水污染防治法》第91-93条的具体罚则规定。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1.6.1 行政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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