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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如何避免因水污染防治不当而受罚?

来源:233网校 2025-12-20 00:51:55
导读:本文详解《水污染防治法》对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的环境保护要求,列举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并提供合规操作指南。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如何避免因水污染防治不当而受罚?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承担主体责任,以下为关键合规要点及违法后果:

三大禁止性行为及处罚标准

  1. 无证排污

    • 处罚:10-100万元罚款,可责令停业关闭

    • 案例:某市政工程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泥浆水被罚85万元

  2. 超标排放

    • 处罚标准同无证排污

    • 重点管控指标:SS(悬浮物)、COD(化学需氧量)、石油类

  3. 逃避监管

    • 典型手段:私设暗管、伪造监测数据

    • 处罚:10-100万元罚款,责任人可被行政拘留

饮用水源地特殊保护要求

  • 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与供水无关项目(违者处10-50万元罚款并拆除)

  • 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排污项目

  • 准保护区:限制扩建污染严重项目

合规管理三要素

  1. 施工前:

    • 编制专项水保方案

    • 办理排污许可证(需监测设备联网)

  2. 施工中:

    • 设置三级沉淀池

    • 定期检测排水水质

  3. 突发处置:

    • 制定应急预案

    • 配备应急物资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订版第83、84条)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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