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下三类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法定强制招标范围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包括能源、交通、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项目:
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且该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规模标准(施工类)满足上述范围且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必须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重要设备、材料采购≥200万元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100万元
三、特殊情形处理
同一项目中可合并的多次采购,其累计金额达到上述标准的必须招标
民间资本投资但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商品房项目可不招标
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或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不招标
典型案例警示某国有企业投资380万元的厂房改建项目,因未达到400万元施工标准未招标,但审计发现其使用了占总投资60%的国有资金,最终被认定为规避招标受到处罚。这提示考生需同时关注资金性质和规模标准的双重限制。
2025年备考要点
记忆口诀:"公国洋+规模线"(公共项目、国有资金、外资项目+金额门槛)
特别注意EPC总承包项目中设计施工合并招标的200万元/400万元交叉认定
新修订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强调国有资金项目的追溯审计要求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