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处罚标准:
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处5-10万元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
资质影响:
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可能影响资质升级或延续
重大事故导致资质降级或吊销
人员配备具体要求:
建筑工程:
1万㎡以下: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
1-5万㎡:至少2名
5万㎡以上:至少3名且按专业配置
市政工程:
5000万元以下:至少1名
5000万-1亿元:至少2名
1亿元以上:至少3名
2024年典型案例: 某总包单位在20万㎡住宅项目中:
实际配备2名安全员(标准要求4名)
发生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处理结果:
企业罚款30万元
项目经理吊销执业证书
企业暂停投标资格6个月
风险防范建议:
建立动态配备机制(根据工程进度调整)
确保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实施在岗履职考核(每月不少于22个工作日)
(依据:建质规〔2024〕5号文第3条)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