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实践中,许多施工单位存在"400万元以下工程不用招标"的认知误区。事实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除了金额标准外,还存在多项特殊规定需要特别注意:
一、金额标准不是唯一判定依据
国有资金比例例外:
即使施工合同估算价不足400万元,但使用国有资金比例≥10%且金额≥200万元的仍需招标
典型案例:某350万元校区改造项目,因使用教育专项资金占比85%,被审计认定应招标
项目性质例外:
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特殊领域的项目,地方可制定更低招标限额
如某省规定所有危化品仓库项目不论金额均需招标
二、可以不招标的法定情形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
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技术的
紧急情况:
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项目
但需在实施后15日内向监管部门备案
追加工程:
原中标人具备资质且追加金额<原合同10%的
三、实务中的高频风险点
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将400万元以上项目拆分为多个小合同
法律后果:合同无效+处罚款(项目金额5‰-10‰)
虚假"应急工程":
某开发商以"雨季施工紧急"为由规避招标,后被查实无气象灾害记录
2025年新规关注
电子招标普及后,200-400万元项目鼓励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乡村振兴项目中,300万元以上的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强制招标范围
国有企事业单位采购纳入统一监管,不再区分"生产经营性采购"豁免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