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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工程款该如何结算?

来源:233网校 2026-03-27 10:10:45
导读:解析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的工程款结算规则,揭示质量合格与否对结算金额的决定性影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工程款该如何结算?

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工程款的结算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工程款结算的基本原则
1. 质量优先原则: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结算的前提条件
2. 参照合同约定原则:即便合同无效,仍可参照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
3. 实际投入补偿原则:对实际施工人的合理成本予以适当补偿

二、不同质量状况下的结算方式
1. 质量合格工程
- 可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 折价比例通常为合同约定价款的60%-90%
2. 质量不合格但可修复工程
- 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 修复后参照合格工程结算
3. 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工程
- 承包人无权主张工程款
- 已支付款项可要求返还

三、特殊情形处理
1. 未完工程:按已完成且合格部分的比例结算
2. 多份合同并存: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3. 黑白合同:以备案的中标合同(白合同)为结算依据

典型案例:某厂房建设项目因承包人资质问题导致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法院最终判决发包人按合同约定价款的85%支付工程款。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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