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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考《客观卷一》模拟题目答案每日一练(11.18)

来源:233网校 2022-1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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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日,甲指使乙将甲基苯丙胺5290.42克从A镇运输至B镇进行贩卖。次日下午,乙在贩卖甲基苯丙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甲闻讯潜逃。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侦查人员讯问乙时,因客观条件所限未录音录像

B、公安机关针对甲发布通缉令,并经批准对其家属适用监听措施

C、尽管甲下落不明,检察院仍旧对其提起公诉

D、公安机关就乙的抓获经过制作了书面材料并附卷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本案中乙的贩毒数量较大,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故讯问乙必须诉诸完整的全程录音录像,不论客观条件出现哪些困难。A选项错误。根据《公安部规定》第263条规定,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釆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査措施。但此一条款并未限缩在被追诉人身上,从侦查目的的实现出发,结合现实中被追诉人往往会同家人联系的常识推断,对其家属的监听并不存在禁止性理由。故B选项正确。根据《人民检察院规则》第505条规定,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故C选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142条规定,对监察机关、侦查机关出具的被告人到案经过、抓获经过等材料,应当审查是否有出具该说明材料的办案人员、办案机关的签名、盖章。由此倒推,公安机关就乙的抓获经过不仅可以制作书面材料,还应当附卷收录,D选项正确。

2、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关于减刑的审理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可由张某服刑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B、法院可书面审理本案

C、本案可由独任法官审理

D、法院可通知证人出庭证明张某有减刑事实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根据《刑诉解释》第53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以内作岀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基层人民法院不能审理减刑案件。故A选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538条规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本案亦不存在必须开庭审理的情形,故B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不存在独任审判的情形。C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人,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以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庭审,D选项正确。

3、徐某因涉嫌贪污被某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某县监察委员会对徐某采取留置措施。调查终结后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对徐某留置需要由某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决定

B、某县检察院应当对徐某先行拘留

C、某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若认为有证据证明徐某实施了贪污行为且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权径行决定逮捕徐某

D、在C中,某县检察院有权对徐某执行逮捕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监察法中剥夺被调查对象人身自由的方式与刑事诉讼法不同,没有拘留、逮捕制度,而是适用留置。留置,意味着可能会较长时间地关押被调查对象,为了防止权力滥用、侵犯人权,采取留置措施需要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此外,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是故,本案中,某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无权决定留置,需要某县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一级监察委员会批准。A项错误。若监察机关对被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根据监察法的规定,证明案件重大、复杂或者被调查人可能自杀、逃跑,因此案件调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应当采取对应的羁押措施,即将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再决定后续如何处理。是故,B项正确。若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证明其社会危险性很高,应当对其依法逮捕。此外,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若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有权决定逮捕,交公安机关执行。因此本案中,某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若认为有证据证明徐某实施了贪污行为且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权径行决定逮捕徐某,同时将徐某交某县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是故,C项正确,D项错误。

4、某楼盘建筑工地升降梯折断造成11人死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下简称《条例》)第57条决定将监理单位的资质由甲级降为乙级。监理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行政机关颁发资质证书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

B、在资质降级前,告知有听证的权利

C、本案的管辖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

D、法院应当参照《条例》进行审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本案中行政机关颁发资质证书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故选项A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3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故选项B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包括“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案的被告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审管辖法院为中院,故选项C正确。本案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应当依据而非参照《条例》,故选项D错误。

5、某区城管局发现李某未经批准在农贸市场的公共通道中擅自摆摊经营.经多次劝说无效后,遂对其商品进行了扣押,并对扣押过程全程录像,关于扣押的实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

B、应制作现场笔录

C、城管局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实施扣押

D、扣押时应当全程录像是《行政强制法》的要求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行政机关扣押时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并应制作笔录,所以,AB选项正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该条款针对的是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而强制措施的目的是“控制与预防”,这就决定了往往是在紧急突发情况下才会作出强制措施,此时,是不可能禁止夜间或节假日执法的,C选项错误。D项于法无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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