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是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具体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首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这是基层平安建设的核心指导思想,要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其次,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使其成为基层平安建设的实体化运行枢纽。
再次,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最后,健全矛盾纠纷解决与心理疏导机制。建立乡镇(街道)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整合调解资源,提供便捷的纠纷化解服务。同时,健全心理疏导服务机制,关注重点人群和突发事件当事人的心理健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社会工作者在参与基层平安建设时,应积极依托综治中心平台,运用专业方法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协助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平安建设新格局。
科目: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考点:基层政权建设的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