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级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的备考过程中,第二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极为重要的章节。其中,第二节“股东会”首先探讨了股东概述。那么,究竟什么是股东?
根据2026年新版教材的明确界定,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或者依法持有公司股份,并据此对公司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主体,是公司资本或股份的所有者。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核心维度来深入理解这一概念:
第一,取得股东资格的途径。主要包括“向公司出资”和“依法持有公司股份”两种方式。无论是公司设立时的初始出资,还是公司成立后通过股权转让、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股份,都是成为股东的合法途径。
第二,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股东并非单纯享受收益的个体,而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股东据此对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法定权利;同时,也必须承担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等法定义务。
第三,所有者的本质属性。股东是公司资本或股份的所有者,这一属性构成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权力基础。正如教材所述,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公司的最终控制权,通过股东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以及选举、罢免董事和监事,但原则上不直接介入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掌握股东的准确含义,是理解后续股东会职权、董事会及经理层相互制衡关系的前提,考生务必牢记这一基础概念。
科目:中级工商管理
考点:股东的含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