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预售合同或现售房屋合同的要求向购房人移交房屋,并办理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流程中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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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填写并提交一份详细的登记申请书,明确申请的具体内容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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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 授权委托书(如果适用):如果购房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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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 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 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如预售合同、现售合同等,证明产权转移的原因。
- 不动产权属证书:现有的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当前的产权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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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 界址图:详细描述不动产的具体位置和边界。
- 空间界限:包括建筑物的高度、层数等信息。
- 面积:不动产的具体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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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 利害关系说明:说明该房产是否涉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如共有产权人、抵押权人等。
- 相关证明材料:如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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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税费缴纳证明:如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的缴纳凭证。
- 其他特定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特定材料,如评估报告、测绘报告等。
在提交上述材料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应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整个过程中,双方都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延误。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房地产产权转移登记,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科目:中级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考点:(五)交房与产权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