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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四章基础学习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4年2月25日
导读: 导读: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新一轮的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233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四章基础学习汇总,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借款人的资格、权利义务及其限制

1.借款人的资格: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机关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得申请贷款;境外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申请贷款,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2.借款人的权利、义务(阅读即可)

3.对借款人的限制:

(1)不得在一个贷款人同一辖区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取得贷款;

(2)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流动性

(3)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安全性

(4)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安全性

(5)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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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网校教你201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如何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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