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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如何行使查封、扣押权?

来源:233网校 2025-04-16 10:34:44
导读:查封、扣押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权力之一,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一权力的行使条件和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如何行使查封、扣押权?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几项重要的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行使查封、扣押权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审批程序:查封、扣押必须经过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批准。这意味着该权力的行使需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必要性。

明确对象:查封的对象包括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的对象包括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现场执行:在获得批准后,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进入相关场所进行查封或扣押。在现场执行过程中,应制作查封、扣押清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告知权利: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查封、扣押时,应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包括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管和处理: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于查实确属违法的物品,应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未查实违法的物品,应及时解除查封、扣押。

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范的操作流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能够合法有效地行使查封、扣押权,保障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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