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变质和过期失效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及时清理出库:发现民用爆炸物品变质或过期失效后,应及时将其清理出库,避免继续存放带来安全隐患。
登记造册:清理出库前,应对这些物品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记录其品种、数量和具体情况。
制定销毁方案:编制详细的销毁实施方案,明确销毁方法、地点、时间及相关责任人。
报批监督:销毁方案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并由其组织监督销毁过程。
安全销毁: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销毁方案进行操作,确保销毁过程安全无误。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有效地处理变质和过期失效的民用爆炸物品,防止其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