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双方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该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
首先,服务期的设定需基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则不能单方面要求劳动者履行服务期。
其次,服务期的具体内容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包括服务期的起止时间、违约责任等。例如,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劳动者在服务期内不得无故离职,否则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此外,服务期的违约责任也应合理设定。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总之,服务期约定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双向约束机制,双方都应遵守合同约定,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试用期、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1、甲与某施工企业签订了一份2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时间为2024年5月1日,为了考察甲是否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合同约定了试用期,则试用期最长截止于( )。
A.2024年6月1日
B.2024年7月1日
C.2024年8月1日
D.2024年11月1日
2、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
A.3个月
B.4个月
C.2个月
D.1个月
3、依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试用期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B.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C.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年
D.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